Wednesday, September 29, 2010

我为鞋痴狂

人说女人都爱鞋,我也不例外,从头到脚,我最喜欢的就是鞋子。不是说不喜欢衣服,可是特别钟爱鞋子,去到哪儿,我都喜欢看别人穿什么鞋,哪一双漂亮,哪一双不怎么行。而当然我也喜欢买鞋子,逛街时最喜欢流连在女士鞋子部门,可以看来看去,看到馒头爸爸打瞌睡,我都还没看完,哈。。哈。。然后,总是兴致勃勃地买双漂亮的鞋子回家。
我很喜欢高跟鞋,我总是觉得高跟鞋可以把一个女人点缀得很细致、优雅。穿上一双高跟鞋可以让你漂亮增加十分,可是走起路来却要你难受二十分,到底该如何取舍呢?当然是美美地比较重要咯!有时候,我甚至可以买了一双价值不菲的高跟鞋,然后穿了一次,就收在鞋柜里封尘,馒头爸爸都要叽里咕噜我总是花钱买了一大堆鞋子,又不穿,简直就是浪费!结果,家里的鞋柜被我塞了一大堆鞋子,可怜的馒头爸爸只好“让路”,自己再去添多一个鞋柜放自己的鞋,真难为你了哦!
我还记得,刚刚来吉隆坡工作的时候,买了一双漂亮的新皮鞋。细细的幼鞋跟,尖尖的细致鞋头,穿起来美极了!然而,初到异地,不敢开车来上班,担心迷路嘛,结果就乘搭地铁去工作。而搭地铁免不了要走好多冤枉路,我那可怜的脚跟根本受不了这样的折腾,第一天就给我出了一粒大水泡,真的很痛又很冤枉吔!去到公司,水泡都被擦破了,疼得不得了,还得忍到下班回家,一拐一拐地走回家,这真的是爱美不要命,有苦自己吃!
后来,冰岛告诉我新鞋都是要先咬一口才能穿,不然新鞋就欺负我们咯!所以呢,你不咬它,它咬你!我就狠狠地咬了我的新鞋,填补我的心里不平衡,虽然这样也于事无补,脚还是继续地痛。。。那个破了的水泡可是用了一个多星期才复原,唉,多么可怜!
还有就是结婚那一天,那双黑色露趾缎布4寸高的细根高跟鞋。想起来就是我心中永远的痛,穿得那么高,不打起精神走路都不行,结果就跌个满地找牙,落得个贻笑大方,真的是。。。无语!
到后来,我必须承认,自己不是穿高跟鞋的料子,我还是退而求其次,寻找适合自己的鞋吧!但是,逛街时看见美丽的高跟鞋,还是会忍不住下手搏杀,是有那么 “一点点”地奢侈,馒头爸爸看了总是摇着他的“大头”,任由我为所欲为,不敢阻止我,免得我回家掀起屋顶强声抗议!嘻嘻,是有一点野蛮啦。
不穿高跟鞋,现在越来越喜欢平底鞋,特别是芭蕾舞式的平底鞋。一点可爱再加一点傻气,最重要的是穿得舒服,走起路来一点都不“艰难”。另一方面也是我的腰那么脆弱,我还是对我自己好一点,别叫虐待自己了。现在的我,都在注意可爱的平底鞋,不用上班也不需要穿得太正式,平底鞋更显得轻松随意,多么衬搭我现在的“职业”嘛,你说,不是吗?
再然后,天气转凉了,差不多也快冬天了,衣服得越穿越厚,那脚丫子可不能忽略哦!我就开始物色美美的靴子咯!从前没有机会穿靴子,只有在电视上或杂志里看到美女穿美美的靴子,英姿飒飒,现在来到上海,当然得趁机给自己添双漂亮又时髦的靴子,打扮得像个冬天的模样。这回我看上了平底雪地靴,有点爱斯基摩人的样子,毛茸茸地,多可爱!
无论如何,说起鞋子我可是兴奋得不得了。只可惜现在没什么机会出门逛街了,带着一粒馒头,也没有什么心情逛街,多数时候都呆在家里。也还好在中国网购超级方便,不然我更不可能可以购物!现在不再似从前那么爱买鞋了,对鞋子的热忱不减,只是少出门,也没有那个需要买多多鞋子,买得越多只有更浪费。我还是收敛收敛,就像馒头爸爸的经典名句,鞋子不需要多,够穿就行了,穿坏了再买,不要浪费!不过嘛,现在的我是很听话,没什么买新鞋了,只是。。。还是忍不住买馒头的日常生活用品,嘻嘻,不然生活真的很沉闷的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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